公司动态

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公司动态

草堂街道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

草堂街道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0号令)*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款*(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试点实施办法》*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sctccs88.b2b168.com/m/

返回目录页